摘要
随着数字信息的迅猛发展,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呈现高发趋势,需要严加规制和有效应对。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无形性、不可触摸性的特点,与现实世界的普通财物有着较大差异,存在诸多刑法定性难题。文章通过引入中国裁判文书网643件刑民判决书,全面剖析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定性现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存在行为类型多样、刑民定性恣意、罪名选择困难等问题。溯源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纷乱定性的原因,主要源于网络虚拟财产与刑法财物的同质转换、财产类犯罪罪名与计算机类犯罪的罪名选择,以及对兑换价值和成本价值的数额认定等困境。针对这些困境,应紧密围绕犯罪概念,从社会危害性剖析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性质,并通过明确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民界分标准、罪名认定标准、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予以类型化规制。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