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证成政治正当性时,很多研究者直接诉诸由国家提供和保护的重要利益。我们可把这种思路称作"政治正当性的利益进路"。利益进路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它与人们极为珍视的个人自主性原则相悖。一些人因此放弃了利益进路,另一些人则试图在该进路的基础上引入新的证成性因素,以期这种结合能够确立政治正当性。学者们引入的新的证成因素是人们担负的自然责任。韦尔曼诉求的是济难救厄的自然责任,而布坎南利用的是正义的自然责任。引入自然责任的确可以节制个人的自主性,但却面临着多重问题,仍不足以为政治正当性打开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