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于洪亮,男,198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山东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毕业,二级警督警衔,中共党员,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天衢新区分局警犬训导应用大队负责人。2017年以来,于洪亮和他的团队在一系列大要案件中发挥警犬的重要作用,得到上级业务部门认可。因表现突出,先后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基层警犬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