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责任品质是新时代青少年能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态度和生活方式之所需,反映了新时代对人的本质与人的存在方式的价值观念与实践要求的统一。伦理是内在之理,治理是外在之力,既重视伦理道德的内生力量,又强调法律制度治理的外在约束,在"德法相融"中培育青少年的社会责任品质既是内在需要,也是价值逻辑和实践旨归。通过自我规范、自我实践和自我发展为青少年社会责任品质的形成提供内在基础;通过分配制度、担责制度、荣誉制度建设,为青少年社会责任品质的形成予以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