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刑事证据制度的演变过程中,秦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通过对秦代简牍文献的研究可以发现,刑事证据规则在秦代已经得以初步确立。秦代在证据理论问题上继承了西周已降各个历史时期的相关内容。与此同时,根据缘法而治的时代要求,又有所发展,较以往更多地体现了法家主张的证据理论精神。根据研究,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秦代奉行综合性的刑事证据规则,包含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属性。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