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使用制度发轫于英国的判例法,我国《著作权法》在制定时便吸收了这一规则。从法律文本的表面与深层次两个角度出发,合理使用具有利益平衡和分配正义双重法理。通过研究合理使用的实践现状,发现其具有司法裁判中"三步检验法"难以落地、单一列举模式限制了适用范围、网络普及化限缩了实践空间的问题,应当从完善"三步检验法"的构成要件、兼采"列举式"与"概括式"两种模式、强化对使用者和运营商的双重监管三个方面提出改良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