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由一个手机制造商与一个电信运营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其中电信运营商从手机制造商处采购手机,并将手机和电信服务捆绑为"合约机"进行销售,探讨主导主体变化以及不同合约设计对供应链质量投入和定价的影响.研究表明:质量努力成本变化是影响供应链运营决策的重要变量,当高质量努力成本的主体在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时,对供应链的质量努力投入、销售价格、主导主体的收益以及供应链的总收益都更有利,同时低质量努力成本的跟随者也可凭借成本优势获得高于其作为主导者时的利润.此外,无论是手机制造商领导还是电信运营商领导,成本分担合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更合理地分配供应链的利润,因此与批发价合约相比,成本分担合约更能提高手机和服务质量以及各主体的利润;手机质量、服务质量、销售价格以及各主体利润的高低均受到手机质量努力成本系数、服务质量努力成本系数的消极影响,受到消费者对质量的敏感程度和产品与服务的互补程度的积极影响.并且,互补性在主导主体变化中也起到了重要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