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国联邦系统和保留死刑各州对死刑设置了广泛的救济渠道。就司法救济渠道而言,包括直接上诉复审和申请人身保护令两种;就行政救济而言,规定了向行政首长申请赦免的制度。研究美国死刑救济程序对我国死刑适用程序的完善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