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地)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扩大科技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