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人类历史而言,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制度的生成和演进始终是一个变化的过程,甚至每过一个阶段就要经历模式变革的运动。在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在置身于风险社会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制度的存在以及功能实现都是具有历史性的,应当根据风险社会的现实要求而自觉地推动制度变革,构建适应风险社会生存需要的制度。在工业社会,社会建构是以原子化个人为前提的,而制度建构则是出于为原子化个人提供保障的需要。在风险社会中,人们所面对的是一个生存问题,而原子化个人的生存又必须以人的共生共在为前提,这意味着社会建构以及制度建构的出发点和逻辑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风险社会中人的共生共在需要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去加以实现,因而,我们当前的任务就是首先承担起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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