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津政办发[2018]6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8年12月28日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以下简称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规范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合理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职业年金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