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着很多问题,地方政府拥有较少的财权和较多的事权,自给能力严重不足;有希望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税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非税收入不规范;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不充分,地方政府自主能力较差等。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从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视角出发,强化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的法定性,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规范税收与非税收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