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现金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儿童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是否选择受益对象和是否对受助对象有行为约束,可将目前世界各国的儿童现金转移支付政策分为三种模式:即普惠模式、无条件瞄准模式和有条件瞄准模式。不同的儿童现金转移支付模式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世界各国选择不同的模式主要基于四个维度进行考量,即单一目标还是多元目标、普惠还是补缺、有条件还是无条件、去家庭化还是再家庭化。中国作为无条件儿童现金转移支付模式的典型代表,未来可以考虑在完善现有瞄准式儿童现金转移支付制度基础上,针对特定的群体探索建立有条件的儿童现金转移支付制度。随着中国进入低生育率阶段,建立普惠式儿童现金转移支付制度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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