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业病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的意义及专家共识

作者:姜秀芳; 杨丽莉*; 徐泉; 李俊生; 张书娥*; 乔义岭
来源: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2020, 33(04): 377-379.
DOI:10.13631/j.cnki.zggyyx.2020.04.035

摘要

<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提出了停工留薪期的指导性意见,《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冀劳社[2004]97号)提出了工伤各类伤病具体的停工留薪期时间,虽然冀劳社[2004]97号职业病的病名和顺序是根据《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制定的,但存在职业病病名不全、职业病轻重程度分级与国家现行职业病诊断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替代《职业病目录》颁布实施已经7年,而河

  • 单位
    河北省优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