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交易秩序的建立需要法律确保交易标的物权利人的专有利益,也需要法律保障诚实经营者的信赖利益,在交易信息足够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这两重利益并不会发生冲突。但在交易标的物为无形财产——专利的情况下,上述两重利益可能发生冲突,专利善意侵权制度的设计即是为了缓解这种冲突。虽然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善意侵权制度,但与域外制度相比,我国法律需要在专利善意侵权主体、善意侵权证明标准、善意侵权民事责任承担等方面予以完善,以真正实现专利权人与善意侵权人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