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财教[2019]114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0月19日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设教育强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