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是最为彻底的认罪协商制度。19世纪的美国,工业突飞猛进,经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犯罪活动快速增长便是其中之一。辩诉交易便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进步时代,刑事司法领域发生巨大变革,尽管法院对辩诉交易存在支持和质疑的不同态度,美国检察官利用当时变革的刑罚制度和谈判工具的变换,促使辩诉交易得到进一步发展,最终成为美国刑事案件处理的主要方式。中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具有很多相似之处,检察官均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特殊不起诉制度与美国的指控交易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度,确立公共利益衡量标准应该成为细化该检察裁量权的首要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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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