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假冒"类案件[2]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一类较为常见的刑事案件。在这类案件的犯罪认定中,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销售金额一般是认定危害行为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主要依据。当前,"假冒"类案件犯罪数额的认定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能够相互印证的言词证据;其二,涉案人员制作的"假冒"类行为的书面记录;其三,侦查部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其中,针对相同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鉴定机构所鉴定出的市场价格必然会高于涉案人员实际销售的价格。因此,依据鉴定价格认定犯罪数额的案件量刑结果往往较重。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