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有目共睹,但同时,雾霾等极端环境问题也使民众的生活日益受到影响,阻碍我国经济良好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环境污染以及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和不合理开发利用。为了在环境保护领域做到有法可依,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包括基本法,各部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2015年1月,我国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该法的通过体现了我国协调绿色发展的决心,也引起了学界与社会的广泛讨论。从执法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的环境行政执法虽然得到加强,但是我国环境行政执法存在很多问题,还有许多执法环节仍然执行不到位。更加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我国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依然相对低下,不利于处理多而杂的排污案件。环境行政执法效率低下,执行力较低,环境执法是环境法运行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有效的环境执法,才可以达到立法目的。因此如何完善环境行政执法是本文简要分析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