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投资银行最初起源于欧洲,是资本市场中主要的金融中介。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为企业做IPO、证券经纪、资产管理等,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佣金和手续费,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比例较小,因此承担的风险较小。2008年次贷危机以前,在世界范围内,投资银行按照组织形态主要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独立的投资银行形式(代表公司为美国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该模式下的投行业务专业化程度高,但缺乏存款来源,因此较容易产生流动性危机;第二类为全能型银行形式,即银行既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也从事投行业务(代表公司为德意志银行、巴黎银行),该模式的优点在于,利用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充足的特点,可以有效降低流动性风险,且投行业务产生的亏损可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