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函[20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