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陕西上市油气企业为研究样本,按照低碳政策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生产型与非生产型企业。通过梳理陕西油气企业享受的低碳政策,采用两组对照方式检验财税政策的个别效应和综合效应。研究发现:低碳财政和所得税政策对非生产型油气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应,低碳增值税政策对生产型油气企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应,税收政策对油气企业的经济效应大于财政政策,企业经营状况在财政政策中表现为中介效应,在税收政策中表现为调节效应。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