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发〔2022〕52号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四川省政府和重庆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综合〔2022〕12号)和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协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经川渝两省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