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矫正社会工作教育主要采取福利服务模式,且面临专业性和有效性的考问。西方犯罪学不同流派提出了不同的预防犯罪策略。实证学派之后矫正恢复成为主流,矫正社会工作由此得以蓬勃发展。然而,20世纪70年代中期后矫正社会工作的有效性受到空前质疑,由此兴起的反矫正运动导致矫正社工发展严重受挫。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循证矫正运动开始全面量化检验影响犯罪和再犯的因素,得出了若干核心原则和因素。我国矫正社会工作福利服务模式集中体现在上海模式上,但最终被迫与刑事司法进行融合。我国本土性循证矫正得出,有效矫正应建立在实证知识和实践性知识与策略的结合上,这需要社会工作同犯罪学、法学和地方性知识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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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