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山西省森林资源调查和生态定位监测数据,依据《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分布式方法测算了反映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11项因子16个指标,再通过层次分析法分层确定各个效益的权重,用综合指数法评价了2016年山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产生的综合效益。结果表明,山西省天保工程综合效益总价值为1 193.02亿元·a-1,是当年全省GDP的1.9倍,其中生态效益占78.83%,经济效益占19.30%,社会效益占1.87%。山西省天保工程综合评价指数为80.30,在生态效益中,以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固碳释氧的价值占比最高(75%),而且阔叶林的总价值>针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