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值立场决定目标设计,目标设计决定、引导思维和行动。法庭论辩三方的价值立场不同,其法律思维也不同。相互对抗的"律师"和检察官由期望的法律后果确定价值立场,决定其由结果推过程的逆向法律思维方式。客观中立的价值立场使得专业范式和法律话语成为"法官"法律思维特征。法律思维即扎根于法理学智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