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有效的政府间横向合作机制是完善我国跨界水环境管理的重要途径。我国已经在国际跨界水域共管、国家层面上的部际合作、地方政府间的跨界水域合作以及地方政府内部部门间的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尝试并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目前,我国各类政府间横向合作主要是通过协议、计划、联合行动、联席会议等方式开展,而且一般都有政府部门的参与。合作的内容从法律、政策、机构到信息共享与监测和评价,非常广泛。由于尚存在着法律、协调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我国政府间横向合作机制还远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总体上跨界地表水污染仍然较严重。为此,必须采取完善机制的体系、完善机制的结构、深化机制的核心内容、丰富机制的实现方式、健全机...

  • 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