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乡村旅游系统与复杂适应系统的特性比较分析,界定乡村旅游复杂适应系统。乡村旅游多元适应性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游客、当地村民、建设运营商及其非政府组织。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研究发现,商品主导逻辑下乡村旅游系统的平衡模式存在局限性;进一步利用乡村旅游系统遵循的"刺激—反应"模型,研究服务主导逻辑下,形成了乡村旅游系统价值共创的内在动力机制解释模型;最终构建出由吸引物系统、基础保障系统、促进提升系统共同作用而形成的乡村旅游价值共创推动系统,并提出建立吸引物系统,激发各主体参与意愿;完善基础保障系统,促进各主体价值共创交互;加强内部促进提升系统,实现各主体价值契合的提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