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科技专业知识对诉讼活动的不断渗透,对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的挑战明显加剧,检察技术职能亟待转型。文章针对当前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面临的机制不健全、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范围小等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完善对策,以适应检察工作发展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