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吉发改外资规[2018]425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规范和引导全省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和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吉林省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