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检察院内部也开启了相应职能调整。其中"捕诉合一"是检察机关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中的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不少专家学者就此次改革涉及的逮捕和公诉两种职能的性质和关系以及对律师辩护权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学界很少从此次改革涉及的公平、正义、人权与效率等法律基本价值视角来研究,而"捕诉合一"改革必然涉及到刑事诉讼结构的调整和国家公权力行使问题,也必然对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产生重要冲击。因此,从法的基本价值视角探讨"捕诉合一"制度利弊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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