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办函[2020]25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我省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地方税种征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内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财政工作的省领导兼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协调财政工作的副秘书长、省财政厅厅长、深圳市负责财政工作的市领导兼任。成员单位包括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