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农[201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中央直属垦区:为了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