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化发展引发的数据主义思潮已经成为异化问题的诱因,正在以一种超脱数据技术属性及社会功能之外的价值属性建构数据迷思,其影响广泛而深远。在充分考量数据化发展各方参与主体的基础上,文章提出数据主义的三条消解路径:数据企业应始终践行“负责任的创新”发展,实现社会责任与技术创新的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层应完善对数据化发展的动态约束,规范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边界;公众应不断弘扬新人文主义思想,在保持批判意识的同时不断探寻和坚守自身“人性”。为解决数据化发展的现实困境提供针对性的理路,旨在促进当代数字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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