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9月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发出公告,即日起至9月30日,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或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监督工作建议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建议。这是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