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财工[2019]10号各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黄三角农高区财金局、发展改革局: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 0 1 9年6月2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