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现有实践教学处于法学教育的辅助地位,且无法发挥应有作用,难以满足社会法学实践人才需求。因此,应借鉴自然科学实验室的优势,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建立法学实验室,对创新实践教学方法、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法学实验室应以丰富的教学资源为支撑,形成完善的规范体系,甄选可具操作性的实验内容,建立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法学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