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人社发[2018]28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对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生活补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放范围符合陕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并已按月领取生活补贴的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二、调整标准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增加16.61元,调整后月标准为318.61元。三、资金来源增加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四、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