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独立董事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的判决使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动,也引发了各方的激烈讨论,还掀起了一股独立董事辞职潮。独立董事实际上是中国证监会替中小股东安插在董事会的“眼睛”和“钉子”,以监督大股东,确保中小股东利益不被侵占。为能够在真正意义上践行监督职能,形成权力制衡,独立董事必须要突出职责、地位、权利等方面的独立性,这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灵魂。然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选任和薪酬方面存在不足,独立董事与监事会难以相互掣肘,独立董事责任制度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通过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剖析,提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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