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个实际召开过的董事会,自然会有或严谨或简单的提议、召集、通知和审议的记录,一个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也至少应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无论会议是以何种方式召开,以何种方式表决2022年4月20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柏堡龙”)公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22年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起财务造假上市、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案件,在经过2021年3月立案调查、2021年10月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已不再引起多少市场关注,但处罚决定书中的“董事签字”文件与认定的董事会决议,却是公司治理方面一个值得关注与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