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此”除用于引用圣旨之后外,还可用于懿旨和王朝律例条文之后。它的含义既不是“钦定此文”,也不是“恭敬地引文至此”,而是“敬此、恭敬此”之意,是个专用于致敬皇权和最高统治意志的敬语。在文书用语类型方面,它从本质上是等级关系语,所谓“引结词”只是它的场合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