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乡村作为基层的关键一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正确处理与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商会、合作社等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通过基层党建引领带动自治、法治和德治建设,实现相互协调、优势互补、密切配合,凝聚起强大推进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