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是高校内部的"宪法",也是一份学生权利的保障书。在诸多学生权利中,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研究选取的21所高校的章程文本呈现的情况来看,学生参与权的规定存在话语表述同质性较高、权利图景被模糊处理、对权利规范的技术性把握不准确及程序性权利回应不充分等问题。各高校应在大学章程中进一步突出学生参与权的地位、逐步提高学生在各项事务中的参与程度并完善学生参与权的救济机制,以实现高校办学自主权和学生参与权之间的动态平衡,促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民主治理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