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司法公权与司法人权的关系提起司法权,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一种公权性质的国家权力,而往往会忽视了司法权的人权关怀。"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互动的法治模式下,司法权的运行包含了对人权的关注和保护……司法人权是渗透、浸润在司法公权中的价值理念。"司法公权与司法人权构成了一种动态的广义司法权。廖奕老师在《司法均衡论—法理本体与中国实践的双重建构》一书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他指出,根据司法权在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阶段,司法公权可分为司法权力、司法权威和司法权能。司法权力是司法公权的最初表现形式,是"法律权力和实施权力在具体个案中的伸展运用"。司法权威是司法制度在长期的过程中,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