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发[2018]9号2018年1月2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为加快推进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全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一、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境内流域生态补偿,主要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流域等。以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