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持续不断地为人类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人类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忽视了环境的承载能力。我国于20世纪出台了《环境保护法》,但污染事件仍时有发生。党的十八大明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随后修订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原则,这一原则的出台,彰显了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由协调发展向保护优先的转变。本文从保护优先原则的现状入手,着重分析该原则适用存在的难点,尝试提出适用的关键要点,为环境保护和法律实务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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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