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治理有效的基础,在于对乡村治理事务做出科学有效的分类。基于“事务面向”和“工作方法”的二重组合分析,当前乡村治理事务可分为四类:治理目标面向—群众工作方法类治理事务,治理目标面向—常规工作方法类治理事务,群众利益面向—常规工作方法类治理事务和群众利益面向—群众工作方法类治理事务。研究发现:当前乡村治理的基础问题在于面向群众利益的群众工作方法式微,导致基层工作与群众获得感并不匹配。群众工作日渐式微,与治理事务行政化、治理过程规定性和督考体制偏离群众诉求高度相关。如不及时做进一步调整,最终必将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社会基础以及国家认同。充分保障基层治理主体性和基层干部自主治理空间,找回群众工作,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调整思路和纠偏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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