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7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人案矛盾突出的当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实现程序分流、优化配置司法资源必定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体现了诉讼经济的价值取向,更是我国宽严相济形势政策的延伸。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和改革的实际参与者,如何在律师参与下更好推动制度实施和完善是我们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本文试图从制度必要性与可行性、制度设计等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对制度实施和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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