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司法制度,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进程中的重要一环。人民陪审员制度当前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现实困境可以总结为制度、操作和观念三个层面的形式主义。将现行的共职共权模式改为分职分权模式、遴选机制,并回归大众化路线,才能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民权利属性,有可能改变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和不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