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过错程度等考量因素裁量惩治区分度,既是基于侵权责任法规范要件的分析,也是立足于保护优先下的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考量,是环境司法能站稳脚跟所必须采取的策略。对企业已经采取必要的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却依然发生环境污染的,转让行为与污染结果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侵权责任。近年来,一些企业试图通过补贴销售的方式将具备环境污染风险的物质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规避污染防范治理责任。而受让者往往将这些污染物以